所谓“元诗”即关于诗歌的诗,类于中国古代之“以诗论诗”。该诗讨论梦与诗的关系,二者互为隐喻,显然涉及到诗的本质问题,所以是一首关于诗的诗。同时,从这首诗中,我们还可以看到,上世纪九十年代以来,汉语诗界高高飘扬的“个人化写作”、“私人经验”的旗帜原来并不是什么不得了的新东西,适之先生早已“题诗在上头”:“你不能做我的诗/正如我不能做你的梦”。
在作者眼中,诗如梦幻,梦似诗歌,“你不能做我的诗,正如我不能做你的梦”。诗和梦可以相互影响,却不可替代。诗人用通俗晓畅的语言加以总结,“醉过才知酒浓,爱过才知情重”。我们都不是先知,也不是神仙,既然如此,只有经历过,才知道其中的甘苦和美好。所以,也有人认为,这首诗歌,看似描写风月,其实是在歌咏爱情。这在胡适先生对待自己婚姻的态度上可以得到印证。
时间回溯到1899年的3月12日,这天在安徽绩溪的上庄村,也发生着一件让人津津乐道的事情:49岁的胡铁花娶了17岁的冯顺弟。新郎、新娘相差整整32岁,一时间,邻里乡亲们说什么的都有。但,年龄的差距和流言的袭击,却并没有阻隔这对新人间的相亲相爱。
婚后不久的,1891年12月17日,他们的爱情结晶“胡嗣穈”出生了。而这个叫“胡嗣穈“的孩子,就是后来的胡适。在胡适出生的前一年,有个叫江冬秀的女婴,也喜庆的来到了距离上庄村约四十里路的江村。江冬秀和胡适两家,本来是有一点亲戚关系的。江冬秀的舅母,就是胡适的姑婆。但由于这层关系隔的不是很近,因此年幼的他们并不曾知道对方,更不曾见过对方。
时间又来到了1904年的春天,这一年胡适13岁,江冬秀14岁。一场节日里的偶遇,让两位孩子的母亲相谈得很是欢心,于是就自作主张地定下了他们的亲事。那天胡适的母亲的冯顺弟,和江冬秀的母亲吕贤英,一起在胡适的外婆家做客。
吕贤英一眼就看上了胡适的眉清目秀和聪明伶俐,想迅速地占为女有。于是就找来了胡适的族叔胡鉴祥,想让他从中撮合。当胡鉴祥把事情的前后缘由说了一遍的时候,冯顺弟当时也曾犹豫过。
一是因为江冬秀比胡适大一岁,俗语有说“宁可男大十岁,不可女大一春“。二是,江家的曾连续中了两个进士,点了翰林,是书香门第,自觉配不上。很多事情,之所以说不清道不明,或许是因为他属于“冥冥之中早已料定好的“,因此我们不能深究、只能努力去接受。就如这件被犹豫过,但最终还是被敲定了的婚事。
在胡适和江冬秀两人的眼里,除了默默地接受,别无他法。就在冯顺弟为胡适定下婚事这一年,胡适告别上庄村,跟随三哥来到了上海求学。从上庄村到大上海,胡适兄弟俩,先步行了七天七夜的山路到了杭州,再从杭州乘坐火车去到上海。
上海街道上的五光十色,以及那些穿着时尚洋气的上海人,立刻让胡适感受到了什么叫“土里土气“。在来来往往的人群中,他好像有些迷失。那些曾经在私塾里读过的书,跟着那位未曾见过面的未婚妻一起,都在他的脑海中被淹没了。
简单的整顿好自己后,胡适便走进了“梅溪学堂“的大门。就从这里开始,他一点一滴地开始了接受新知识、新文化、新思想的熏陶,把一个从乡村里来的土少爷,硬是渲染成了大上海城市中的有为知识青年。从此往后的胡适,不但才华出众,更是思想先进,敢为人先。
当在偶然一天里,他想起了自己的婚姻,和未婚的妻子江冬秀时。甚是不解和气氛,于是愤愤然的在《竟业旬报》上,大发议论,写下了《婚姻篇》,在文章中他说道:“中国男女的终身,一误于父母之初心,二误于媒妁,三误于算命先生,四误于土偶木头,便把中国四万万人,合成了许许多多的怨偶。”
1910年八月,胡适结束了在上海的6年求学生涯,转而来到美国继续深造。在这里他对一切都感到新鲜,对一切都生出了兴趣。他到美国教授家里去拜访、座谈,去参加教堂里的西式婚礼,他爱上了吃夹心面包和烤牛肉,爱上了看足球,以及还爱上了最让他感兴趣的“乐观主义“。
但无论资本主义的国度,多么的民主和自由,在他的心底里始终还是牵绊着远在千万里之外的母亲冯顺弟。他忘不了年幼时,每天清晨起来,母亲对他的敦敦教诲。他忘不了为了让他好好读书,母亲花了比别家孩子多好几倍的钱给老师。他更忘不了,母亲在困难得要靠抵押首饰过年的时候,还借钱给他买书。这些关于母亲的点滴,让胡适无论在任何时候、任何地方想来,都会热泪盈眶。
像冯顺弟这样的女人,这样的母亲,她不知道什么是民主和自由,他只知道自己认定了的事情,就一定不会改变。因此,每每从母亲寄来信件里,胡适都能读到一些关于江冬秀的消息。母亲会告诉胡适,江冬秀什么时候又来家里来了,带了什么好吃的东西,居住了几日,帮助家里做了些什么事情,这些点滴,都让远在异乡想尽孝却力不从心的胡适,看在眼里,记在了心里。
1911年5月20日,胡适提笔给江冬秀写下了,他们人生中的第一封信。信中,胡适感谢江冬秀“为吾母分任家事”,并劝励江冬秀:“愿有功夫时,能温习旧日所读之书”。这封远涉重洋的信,和后来胡适随信寄来的一张照片,成为了江冬秀毕生最是珍惜的物件。她把照片裱好,摆在梳妆台上,又把信件规整好,放在台下的提柜中。
1917年7月,胡适取得博士学位,结束了7年的留美生活。9月,他被北大校长蔡元培聘为教授。这时,距离冯顺弟和吕贤英为儿女定下亲事那年,已经过去了13个年头。四处纷纷传闻,胡适要悔婚。但,胡适却用实际行动,反驳了这个传闻。在当年的12月30日这天,胡适和江冬秀,终于如他们母亲之愿地完成了婚礼。
婚礼当天,胡适一身黑色西服、黑色礼帽跟黑色皮鞋,而江冬秀却是整身的花缎棉袄、花缎裙子跟大红段子鞋。这是胡适第一次见到江冬秀,也是第一次牵江冬秀的手。虽然他是当时全中国人都熟知的新派人物,但最终却向旧式婚姻做了“妥协“。对于这种“妥协“,胡适曾在《病中得冬秀书》一诗中,有所抒发:“岂不爱自由?此意无人晓;情愿不自由,也是自由了。”
夫妻有相爱之义务。胡适把这分义务,从1904年一直持续到1962年他生命的尽头。整整58个春夏秋冬,让人为之感叹的同时,又生出无限的敬爱。